交通裁罰只能乖乖照單全收?

收到交通罰單不用急著繳費!了解30天陳述意見期限、行政訴訟程序與300元裁判費規定,透過合法救濟途徑維護自身權益,專業律師協助提升成功機會。

交通裁罰只能乖乖照單全收?
收到交通違規罰單時,許多人第一反應就是「認了吧」,直接繳費了事。但是,交通裁罰真的只能乖乖照單全收嗎?
其實,台灣的行政救濟制度提供了完整的申訴管道,讓民眾可以為自己的權益發聲。

自己或身邊的親友是否有遇過下列情況?

・「我根本沒違規,怎麼就收到罰單?」
・「車子借朋友開,結果罰單寄來我家?」
・「監視器拍得模糊不清,到底有沒有違規誰說了算?」
・「明明有理由,但根本不知道怎麼處理,只能認了?」

別再默默吞下去!不是每張紅單都得認賠,不是只有繳錢這條路。
收到交通裁罰怎麼辦

收到交通裁罰怎麼辦?

仔細檢查與確認各項內容

首先,收到裁罰通知書時,應該仔細確認以下幾個要點:
確認受罰對象:是否為本人或確實為車主
確認車牌號碼:核對是否為自己的車輛
確認違規時間:回想當時是否確實在該時間駕駛
確認違規地點:是否曾經過該路段
確認違規事實:檢視是否確實有違規行為
確認違反法條:了解被認定違反哪一條法規
交通裁罰的申訴管道

交通裁罰的申訴管道

<步驟一>陳述意見

根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規定,如果認為自己沒有違規事實,就要在收到通知書後的30天內陳述意見。陳述意見的方式可以書面表示,也可以依照通知書上的指示,在應到案日期前往應到案處所口頭表示
這個30天的期間是法定期限,逾期就失去陳述意見的機會,因此務必把握時效

<步驟二>提起行政訴訟

如果陳述意見後仍然收到處罰的裁決書,根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行政訴訟法》規定,不服處罰的裁決,要在裁決書送達後的30天內提起行政訴訟
這是最後的救濟程序,可以請求法院審查行政機關的裁決是否合法、適當
提起行政訴訟要繳多少裁判費?
根據《行政訴訟法》的規定,就交通裁決提起行政訴訟,裁判費每件新臺幣300元。相較於一般民事訴訟的費用,這個門檻相對較低,讓民眾更容易透過司法途徑維護權益
專業律師協助交通裁罰的申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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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會陳述意見、提起訴訟怎麼辦?

如果對於行政救濟很陌生,建議可以尋求律師的協助。律師可以協助:
撰寫意見書與起訴狀
協助蒐集證據資料
出席裁決會議與法院開庭
爭取撤銷或減輕處罰
專業的法律協助能夠大幅提升救濟成功的機會,確保當事人的權益得到妥善保障。
面對交通裁罰,民眾不應該抱持「算了」的心態,而應該了解自己的救濟權利。交通裁罰不是小事,久了會影響信用、保險費率,甚至成為行政執行案件!透過陳述意見與行政訴訟等法定程序,每個人都有機會為自己的權益發聲

免責聲明

本文內容僅供參考,不構成具體的法律建議。每個案件的情況不同,如有法律需求,請諮詢專業律師以獲得針對性的建議。